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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条件
《商标注册证》遗失或者破损的,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,及时申请补发。
二、办理途径
(一)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
(二)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。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“代理机构”一栏中。
(二)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,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:
准备申请书件→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→在打码窗口打码→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
四、申请材料
1.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(北京佐行提供);
2.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;
申请按类别收费,一个类别补发商标注册证规费为500元人民币。
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。
五、《商标注册证》的领取
《商标注册证》遗失的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遗失声明,直接寄发《商标注册证》;《商标注册证》破损的,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《商标注册证》交回商标局,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寄出《商标注册证》。
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商标局将《商标注册证》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