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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 前的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 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(1)商标到期如果不超过六个月,可以在六个月宽展期提交续展申请,但要支付延迟费。商标如果到期超过六个月宽展期,建议立即将原商标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。
(2)申请人名称、申请人章戳(签字)处加盖的章戳(签字)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。
(3)商标注册号应按照《商标注册证》填写,一份申请补发一件《商标注册证》。
申请商标续展应提供哪些材料?
(1)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;
(2)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;
(3)代理委托书;
(4)商标注册证复印件;
(5)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。